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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/12/2007

    这也是一种管理方式

    这也是一种管理方式

       长期以来,不乏教育评估、工程质量检查、煤矿安全检查、食品卫生检查、消防检查、乃至城市公共卫生检查,不胜枚举。

     

    某单位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或者检查,单位里时兴签订责任书/军令状,即单位的大领导要求小领导签订责任书,小领导要求员工签订责任书,其内容不外乎

    a.员工必需做到评估或者检查所要求的标准;

    b.否则,将受到的惩罚。

    上面说的“要求”,更确切的含义是强迫。因为现在的单位是大领导钦点小领导,小领导给职工饭吃。如此一来,小领导不签的话,就会失去乌纱帽,这乌纱帽可是24K金子的,非同寻常;职工不签那就得罚款,甚至丢掉饭碗。

    至于怎么做到评估或者检查所要求的标准,签约的甲方既不关心也不在乎,因为既不需要他做,出了问题也无需他来承受惩罚。

     

    从管理的角度看,这种做法是一种简单思维的产物,属于低级的管理方法。

    从工作责任的角度看,好听点应该说是领导的一种懒政,实质是失职。

    从法律的角度看,这种签约是强势对弱势的“霸王条款”,属于无效。

    从逻辑的角度看,显然违背逻辑常理。子不孝,父无过?这里还必需弄清楚的问题是,应该由谁来评估或者检查?评估或者检查的执行者是否应当独立于被评估或者检查的上、下级?

    更不用去细究评估或者检查的具体过程和操作,以及其间的灰色收益。